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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用地围挡高度要求
发布时间:2024-04-27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66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临时用地围挡高度要求

设置轻型钢架铝扣板或彩钢压形板围挡(高度2.2米)时,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内的,可按每米65元计算;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内的,可按每米95元计算;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,可按每米135元计算。设置标准密扣式活动钢围栏时,可按每米10元计算。

临时用地围挡高度要求

采用轻型钢架铝扣板(压型板)、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(板房板)或钢架围挡封闭,鼓励采用钢架可装配式材料。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.5米,围挡用角钢支撑,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,钢柱间距不大于3.3米,围挡柱顶应设置造型,每隔一根立柱须在柱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,电压应低于36V,并采取措施保证用电安全,各单元四边须加固压边。

临时用地围挡高度要求

项目部安排专职安全员定期对施工现场围挡进行检查,并将其作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重要内容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本合同段计划采用两种围挡:①、泥浆池及跨地方路涵洞施工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(铁马);②、跨广河高速公路施工交通转换采用装配式双面彩钢板围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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